近日,一济宁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微山住建局欠工程款问题,该市民称,微山县住建局与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签订《微山县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山东正元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天津收债公司合同义务,于2018年1月完成验收,工程结算款为3062500元。
按照合同约定:“管线探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额的天津讨债公司90%,10%作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按合同约定,贵局应支付的工程款项为3062500元,但截止律师函出具之日,贵局仅支付2700000元,尚欠362500元(三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未支付。
虽经山东正元公司多次催要,但住建局仍未支付。现在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农民工起诉,造成公司经营困难。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
经查询,我天津要债公司局于2022年4月份已经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报支付计划,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情况,其表示理解。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