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天津清债公司

天津市经济开发区

为催账非法拘禁 被判刑追悔莫及

发布时间:2022-07-30

为催要借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近日,经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余生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6月23日,余生把陈某叫到镇巴县某酒店,向其索要之前赌博时的天津讨债公司借款1200元。但陈某无钱归还,希望能缓几天。余生要求陈某必须当天还,否则不许其离开房间,并用拳头、木棍殴打陈某头部、面部、背部,逼其还钱。其间,陈某用余生的天津收债公司手机联系在外打工的母亲和姐姐,不料被认为是天津要债公司假冒的,无人理会。到6月24日21时许,陈某又电话联系了二姨,其许诺第二天就送钱去,余生才让陈某离开。后陈某到派出所报案。经鉴定,陈某受轻微伤。

案发后,余生主动赔偿了陈某各项损失5000元,取得了陈某的谅解,且其到案后认罪悔过,法院遂依法作出从轻判决。

(何岩)

为催账非法拘禁 被判刑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