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杜啸天)2007年3月,陈先生在东莞注册了一家公司,没几天就收到一套以中国法律书籍编委会的名义邮寄过来的法律书籍,并声称这是天津讨债公司工商局要求的。对方多次催款,陈先生置之不理,没想到昨天,已经转战深圳做生意的陈先生,收到了自称东莞斧头帮阿彪的电话,要陈先生12时之前将书款及利息1698元打到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为防止对方进一步敲诈,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深圳宝安新桥派出所报警。
假称工商局要求强卖法律书
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的陈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3月他在东莞大岭山镇注册了一家公司,生产五金配件,4月份他提交了申请材料,正在等待工商执照的时候,他收到一套以中国法律书籍编委会的名义邮寄过来的法律书籍,并声称这是当地工商局内部要求订购的,购买之后将会平安无事,否则将会找他麻烦。
书籍其实只有一本,定价598元。随书附了5个银行账号,一个是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账号,其余4个均是葛中秋的名字,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银行开户。“书寄到后他们给我天津收债公司打电话,我说不要,但是他们不管。后来我按照附录的传真号码又发了传真,让其尽快将书收回,但是均没有回复。我们查询发现,银行账号全部来自北京,电话则是浙江宁波的卡。”
一个多月后,对方再次打电话要求汇款,陈先生坚决不同意。
收账时自称东莞斧头帮
2009年初,陈先生来到深圳宝安,重新注册了家经营电脑配件的公司。本以为买书的事情就那么过去了,不料昨日10时,陈先生接到了一个自称东莞斧头帮阿彪的男子打来的电话。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电话告诉我,朋友委托他来收账,书钱598元,利息每年300元,总共1698元。今天12时之前立即将钱打到指定账户。斧头帮在东莞可是响当当的,你天津要债公司听过没?你立即将钱给我打过来,否则后果自负,我既然能打电话给你,不管你跑到什么地方,都能找得到。我这里还有300个这样的人要收账呢!”昨天上午,先后有3名男子打电话给陈先生,并通过手机短信将银行账号发给陈先生要其汇款。
“会不会真的是和工商局内部的人有关系,老陈一度想汇钱过去,但是我觉得不好。如果汇款了,他以后肯定就盯上你了,到时候他们就会索要更多的钱。”陈先生的朋友温先生是一名律师,在他的要求下,两人昨天下午到宝安新桥派出所报警。
新桥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们,以前也碰到过一个以消防局内部要求为名,要求购买某种设备的案例。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都是诈骗,希望碰到此类事件的市民不要相信,以防受骗。
(报料人:温先生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