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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讨债案件回顾, 女老板无力偿还被迫发生关系, 结局很悲催

发布时间:2022-08-22

浙江男子讨债案件回顾, 女老板无力偿还被迫发生关系, 结局很悲催

著名小说家高阳曾在一部小说中写道:“做生意有赚就有赔”。在大多数人眼里,生意人就意味着财富,如今位列各大富豪榜上的天津要债公司人,有几个不是生意人呢。但这同样也是受幸存者偏差的影响,各行各业都不容易,也并不是每个生意人都能得到万贯家财。

浙江就发生了天津收债公司一起因做生意亏本欠债而导致的荒唐闹剧:浙江一男子讨债,而女老板却因无力偿还而被迫发生关系,最终结局却很悲催。

可当这件事报案了之后,女子说自己是被迫与男子发生了一系列关系,男子却说不过是两厢情愿罢了。两人各执己见,事情真相又到底是什么呢?

浙江的徐女士一开始是服装店的售货员,做了一段时间时间之后认为这样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于是便在一些做生意的朋友带领下开了一个服装店。徐女士漂亮大方,再加上多年的售货员的经验,让她在各顾客之前如鱼得水,由此吸引到了一大批顾客。

为了能够稳定货源,再加上也想节省成本,徐女士便与供货商刘某达成了长期交易,两相配合下,徐女士的服装店大有一种要开分店的架势。然事不如人愿,眼看着徐女士越来越成功,却因为一次疫情,导致生意一日不如一日。

入不敷出的徐女士眼看着老本都要花完,店铺还在受疫情影响不断亏本,毫无他天津讨债公司法的徐女士只能干着急。就在这时,供货商刘某找上了门,想问问徐女士所拖欠的6万元什么时候能够还清。

徐女士自然无法一下子拿出这笔费用,无奈之下便只好恳求刘某能够再宽限自己一些时日,两个月之后自己一定全部还清。刘某看在两人相识一场,毕竟也合作这么久了,便同意徐女士的请求。

然而情况不仅没有得到好转,形势还愈加严峻,因此当刘某两个月找上门来之后,徐女士再次请求刘某能够宽限自己几日。徐女士一次两次的反悔,让刘某心生不悦,他不是不知道这段时间什么行业都难做,可他却更担心徐女士万一哪天人直接走了,自己这笔债款就不知道向谁追要了。

刘某这次直接找上门,不仅在徐女士店铺面前大吵大闹,甚至还扬言大喊,如果徐女士再不还钱,自己一定会找人砸掉她的店铺。虽说徐女士到期不还钱,本就是有错在身,此时刘某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则应该上诉到法院,让法院去判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刘某真的借此机会请人砸掉她的店铺,虽然徐女士欠了刘某的债务,但该店铺目前还是属于徐女士的财产,砸掉店铺势必会毁坏其财物,如果刘某真的这样做,并且给徐女士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徐女士完全可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报案并上诉至法院。

但当时徐女士法律意识不高,听到刘某的威胁之后,心里着急的她忍不住落泪。徐女士模样本就俊俏,刘某此时见到美人落泪的场景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向徐女士提出以身抵债,否则自己还是会去她店里闹事。

眼见刘某如此气势汹汹,徐女士料定对方定不会善罢甘休,可自己又不忍心就此放弃多年的心血,想着再撑一段时间总能挺过去的,此时因为这6万元的外债已经六神无主的徐女士只好委身于刘某一晚。

本以为这次之后,债务就会至此一笔勾销。可令徐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久后刘某又再次找上了徐女士,并声称自己从未说过这样的话,除非让徐女士拿出证据来。当时本就是私下进行口头协商,徐女士又怎么可能拿得出来,见自己白白失了清白,还要再次被刘某威胁,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

刘某见到警方之后这才没有那么嚣张,知道自己与徐女士之间的事也无法再隐瞒,便只好承认自己与徐女士之间确实发生过关系,但都是双方自愿的,期间徐女士并没有任何反抗。难道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虽然徐女士在受到刘某QF过程中并没有呼救、言语拒绝等行为,但对于违背妇女意志并不能将身体搏斗作为认定反抗的唯一标准。本案中刘某以砸店闹事为由来要挟徐女士,使得徐女士不敢反抗,从而不得不委身于刘某。

刘某的这一行为虽然没有采用暴力、威胁以及伤害的手段,但却是属于其他手段致使妇女无法反抗的行列,因此刘某此举已经构成了QJ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刘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虽然刘某要为自己的行为锒铛入狱,但徐女士的欠款也必须得到偿还,她与刘某之间的债务纠纷并不会因为刘某的入狱就可以不用按时偿还,最终在法院的判处下,徐女士必须按照之前的承诺按时偿还债务,不可拖欠。最后因为这一次的债务纠纷,一个蹲了监狱,一个失了清白,可谓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