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微信转账转错人后,周英(化名)赶紧给对方发消息,但好友一直没有回复她任何消息。
3个小时后,当看到好友成功领取了天津收债公司这笔2550元的转账,她再次给对方发消息时,屏幕上跳出冷冰冰的几个字: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对于微信转账转错人的事情,“腾讯客服”给周英的回复是天津讨债公司:转账一旦成功发送是无法撤回的,如收款方已确认收款,建议联系收款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我天津要债公司司会全力配合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等调查取证”。
周英说,自己根本没有这名转错账的微信好友的其他联系方式,甚至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因此,目前到法院立案也成问题。
误转2550元 微信好友领取后将她“拉黑”
周英是南充市仪陇县某砂石厂的职工,7月31日8点,到了和同事交接班的时间,周英开始整理手头的账务,并着手将前一天收到的货款转给砂石厂的老板,由于有一笔2550元的货款是客户通过微信支付的,周英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老板。
周英说,自己当时手指一滑,误将这笔货款转给了一名微信好友。周英说,这名网友是自己在网上认识的,对方自称姓李,两人偶尔会在网上聊聊天,但自己并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
周英手机上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当天8:01,她通过微信转账给这位名叫“蓝羽青瞳”的网友。
“糟了转错了,李x你快点转过来。”发现转错人之后,周英赶紧给对方发消息。8:07,周英再次给对方发消息,“麻烦你快点转过来嘛,我们8点交账呀”,但周英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直到11:40,在微信好友“蓝羽青瞳”成功收取2550元转账后,周英再给对方发消息时,手机屏幕上跳出冷冰冰的几个字: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周英明白,自己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
联系腾讯客服
得知“转账成功发送无法撤回”
“我一直以为他会把这笔钱还给我,毕竟是我不小心转错了。”周英说,转账转错后,自己也曾做过一些补救措施,但失败了。
周英说,同事得知自己转错账,提醒她打开微信钱包的“支付管理”项,将“转账到账时间”选项中默认的“实时到账”更改为“24小时到账”,这样可以让对方暂时收不到这笔钱。
“我当时仍然想的是,他不会要这笔钱。”周英说,因为自己急着交账,也希望对方能早点收取这笔钱,再退还给自己,她随后将“转账到账时间”更改为“2小时到账”。
当天早上,周英还用微信绑定的手机拨打了腾讯公司支付服务热线“95017”,随后,周英的微信号收到“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发来的消息。
周英将自己的遭遇发给“腾讯客服”,很快收到一条回复:“转账一旦成功发送是无法撤回的,如果对方在24小时内未领取,资金会原路退回。如收款方已确认收款,建议您联系收款方协商;若您与收款方协商无果,您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我司会全力配合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等调查取证”。
“腾讯客服”还称:若对方未领取转账,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操作“立即退还”。此外,转账方如果设置了转账到账时间,转账中的延时无法取消且转账无法撤回。收款方在确认收款后,资金会根据选定的时间自动入账到零钱钱包。
而对于周英所面临的“对方把我拉黑了”的窘境。“腾讯客服”回应:“为了保护用户隐私是无法查询用户个人信息的,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联系。”
8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曾多次致电腾讯公司公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当天,也有同事建议周英可以不断给这名微信好友发消息“刷屏”,或许可以让对方忽略掉这笔转账消息。周英也尝试过,但整个过程中,对方都没有回复她任何消息,直到3小时后收到转账后将其拉黑。
追讨很难
只知虚拟网名,法院暂无法受理
周英平时在砂石厂上班,每月工资只有3000元,“这笔货款是自己通过微信转账转错人弄丢的,如果找不回来,只有从自己的工资里面扣”。
当着成都商报记者的面,周英再次演示了当天的转账流程。首先,转账的对方必须是自己的好友,在进入聊天界面后,点击右下角“+”,然后点击转账,随即出现对方的头像和微信昵称,后面还用括号标注了对方的真实姓名,但只显示姓名的最后一个字,前面的都用星号代替。输入转账金额后,点击转账,需要进一步确认,而且必须输入密码或指纹。
周英说,因为老板的微信号和“蓝羽青瞳”的微信号是紧挨着,自己不小心点开了“蓝羽青瞳”,而在发起转账申请时也未仔细看,待转账成功发送返回聊天页面时,才猛然发现“转错人了”。
事后,周英曾就此事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建议她直接去法院起诉这名微信好友。
8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仪陇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周英通过微信转账误转给微信网友,对方接受这笔转账属于不当得利,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周英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警方可以协助受害人周英将案件移送给法院。
记者随后联系仪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对方在得知周英的情况后表示,由于周英只知道这名微信好友的虚拟网名,目前无法受理,周英必须通过其他渠道掌握了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行。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摄影报道
律师分析
收到错打的款拒不归还
涉嫌恶意侵占他人财物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周英在微信支付平台上向他人误转2550元钱,她可向微信支付服务平台反映这一事实,并根据转账单号要求微信平台提供转账明细及对方真实姓名、账户等个人信息,正如银行转账明细一样,若微信支付平台不提供对方信息,周英可起诉平台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平台作为支付提供商,在周英反映真实情况后,亦应协助周英追查资金去向。
“微信好友在明知他人误转的情况下,还点击收款,并且在周英告知实情后拒不归还,删掉周英微信,恶意侵占他人财物,其不仅要归还财物及利息,还将涉嫌侵占罪。”王英占说,这件事对于周英也是一个教训,通过微信转账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大额转账最好通过银行账号。
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陈素芳律师认为,凡是注册微信号,就得同意《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了腾讯公司对用户个人信息予以保护的义务,则腾讯公司有权不向本案的周英提供收款方个人信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发现转账错误后,应与对方友好协商,在发现对方无退还意向又不知道其真实身份时,应收集其头像、昵称、微信号或朋友圈内容等可公开的个人资料及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素芳说,通过微信转账交易,应先核实对方的身份,并注明转账用途。若确系转账对象错误,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