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雪飞通讯员黄宪伟李玉芳)“终于拿到了天津讨债公司用劳动换来的血汗钱,感谢执行法官,你们辛苦了天津要债公司。”日前,17名农民工代表袁春峰从安阳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6万元现金后高兴地说。
2008年春季,原告袁春峰等17人在二被告赵某、赵某某承包的山西省晋城市一建筑工地打工,因被告未能全部给付工资,17名原告将二被告诉至法院。2011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赵某某给付袁春峰等17名原告工资款51300元及利
息。宣判后,两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1月,安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因二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年1月17日,原告袁春峰等17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原告申请立案后,安阳县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执行组,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做17名申请人的思想稳控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尽快结案。为寻找执行线索,经多方
走访得知,被执行人在外地承包建筑工地,但具体地址不详。“在外承包工地,资金要经常周转,银行肯定有存款。”法官对多家银行查询中得知,被执行人开户银行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经上级领导批准,当日便对被告资金签发了天津收债公司冻结、划拨裁定,法官果断出击,于当日驱车赶赴山西运城市,深入被执行人在此地的开户银行,将涉案本金及利息共计6万元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一起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长达4年之久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报讯(记者王文婷通讯员李慧霞)“去年俺村通过‘一事一议’把西三阳自然村东头和太平庄自然村的道路打通,群众都说好,今年的奖补方案下来的真及时,希望今年能把壶台路到三阳学校、后庄自然村、太平庄自然村的路修了……”近日,在林州市合涧镇召开的2012年“一事一议”工作动员会上,合涧镇三阳村村支书韩庆林说。
2011年,合涧镇31个行政村一村一个项目,村村有工程,共筹资1105100元,对村内道路、蓄水池、地埋管道、文化娱乐场所等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建,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为把“一事一议”民生工程搞好,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问,并把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列入年终考评。
各村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让群众主动参与,确保“一事一议”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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