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齐齐哈尔市分行2022年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齐齐哈尔市分行2022年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G-202200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服务;
组包1:克东县支行、克山县支行、依安县支行共计委外催收不良贷款503笔,金额4065.21万元。其中,克东县支行299笔,金额2168.83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克山县支行90笔,金额684.03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依安县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114笔,金额1212.35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150万元。
组包2:富裕县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458笔,金额4992.22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组包3:富裕县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361笔,金额4047.56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组包4:讷河市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460笔,金额4406.9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组包5:讷河市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403笔,金额3736.51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组包6:泰来县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549笔,金额4999.72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组包7:泰来县支行委外催收不良贷款560笔,金额4998.83万元,损失类贷款占比100%。预计产生清收费用75万元。
1.2服务范围:齐齐哈尔市邮储银行及各县支行。
1.3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方式:协议期限:自本项目采购服务协议生效日起,有效期一年。
1.4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指定地点。
1.5项目预算:本次委外催收不良贷款业务3294笔,本息合计金额31246.9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7包)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1拟参加本项目的天津收债公司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执照;
2.1.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与法律、金融或清欠等相关联内容,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客户及信用卡透支客户进行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信用卡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等至少一项内容;
2.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存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为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必备的基础材料;
2.1.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招标人或其他天津要债公司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涉及清收欠款的机构签订的委托催收类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其他金融机构的清收欠款服务中标书、清收类代理协议或起诉判决书等与催收相关的经验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合作过的需提供委外催收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应提供催收影像或留痕材料或各类执业证书(若有)等证明从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2.1.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确定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管理范围内,如所提供的地址与营业执照所注册地址(住所)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2.1.6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至少3页);
2.1.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的缴税凭证),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证明企业信誉良好;
2.1.8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包括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证明素质优秀;
2.1.8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或者“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确定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1.9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2.0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2.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2.2.2 注册资金: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2.3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9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发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有效资格要求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单位,携带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三证合一除外)、法人任职文件、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标明各包),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上述材料到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沙区劳卫路6号)报名。(有效报名企业以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逾期送达的报名材料将不被受理)。
3.2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2.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2.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启投标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金融街项目00单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2-2467729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6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6244921
电子邮件:34333815@qq.com
七、免责声明
我天津讨债公司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